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铸就公正诚信和谐萍乡

2016-10-17 11:08:33.0 出处:萍乡文明网 作者:记者 陈娅

      法者,治之端也。”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。我市法治建设与综治工作深度融合,市委、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,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,与综治工作同部署、同调度、同推进、同落实、同考核。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建设与综治工作联合检查,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、市综治办主任担任法治建设考核工作组组长,对法治建设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单位,实行综治考评一票否决。市委、市政府从人力财力等各方面给予法治建设全力支持。

  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。“三单两制一网一评价”依法治“乱”,保障社会公正。我市在全省率先公开权力清单、责任清单,行政权力事项由9987项清减至3579项,清减率64.2%;政府部门责任事项公示35680项;行政审批事项从343项精简到114项;项目办理时限由574个工作日缩减到33个工作日,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,有效遏制了执法部门乱执法、乱收费,成为我省唯一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设区市。依法治“乱”提振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信心,2015年全市新登记注册企业4371户,比上年同期增长44.6%,注册资本23.12亿元,同比增长40.8%。

  “萍乡信用”奖惩结合依法治“赖”,打造诚信社会。利用第三方资源搭建起“萍乡信用”征信平台,对接全市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和与群众利益相关单位,按月更新全市企业单位信用信息。对信用评价高的企业,在企业审批、政策优待、金融借贷等方面都给予各种优先支持。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,开通绿色通道,提供最高5倍纳税授信的免抵押、免担保信用贷款,贷款总额达4273万元。同时,建立信用“红黑榜”制度,对长期拒不履行义务和信用风险高的“老赖”,依法在全市所有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、公交电子站牌、网站、报刊、电视滚动公示,全年公示“老赖”1031人次。对“老赖”人员还实行禁止购买高铁软卧、飞机票等高消费,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惩戒,有力打击了部分“老赖”嚣张气焰,一批执行积案得以顺利化解。

  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源头全覆盖,依法治“访”,维护社会秩序。着力整合法律援助、人民调解、公证、司法鉴定等法律资源,在市、县、乡三级均建立了法律服务中心,763个村居委会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,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,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,让群众有诉求时,门易进、人好找、事能办,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。

  针对社会热点医闹问题,成立了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中心,引导患者依法维权、理性维权。2015年我市各类医疗单位全年共受理98件医患纠纷案件,调解成功93件,调解成功率94.9%,履行率100%,赔偿金额300余万元;8起零赔偿,其中所调解的医患纠纷无一件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信访上访。针对征地、房屋拆迁等易引发社会矛盾的行政行为,坚持以人为本、严格依法行政,积极收集并解决群众诉求,化解信访存在的风险。2015年底,我市老城区南正街改造顺利拆迁,1500余户居民无一上访,原居民拆迁前还自发组织千人宴喜贺搬迁。2015年,我市进京非访登记数为46人次,同比2014年下降52%,是我省进京上访人次最少的设区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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